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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小“摩擦”不及时撤离 将罚500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8 17:45:13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61    评论:0
导读

  “小碰成大堵”是深圳交通久治不愈的顽疾,为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堵塞,11月1日起,对深圳市道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

  “小碰成大堵”是深圳交通久治不愈的顽疾,为缓解因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堵塞,11月1日起,对深圳市道路发生轻微交通事故后,不依法快速撤离现场造成交通拥堵的,将面临500元的罚款,对交通事故负全责或主要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按应处罚款数额双倍处罚,并暂扣驾驶证。市民快速撤离后可自行协商去全市54个快速理赔点理赔,40天之内拿到赔款。

  昨日,深圳市交警局联合中国保监会深圳监管局、深圳市保险同业公会联合宣布实施《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处罚条例》(简称新《条例》)。

  轻微交通事故占80%以上

  深圳市交警局局长刘凤俊表示:“从近三年来深圳市交警局统计的数据看,全市道路交通事故日均接警数约为1494起,其中机动车相互刮擦、相碰、追尾等轻微交通事故日均接警数约为1266起,占到交通事故日均接警数的80%以上。”

  刘凤俊介绍,事故发生后,当事人不立即撤离现场、占道争辩引起的交通堵塞,成为目前道路交通拥堵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增加燃油消耗所带来的一氧化碳、氮氢化合物等上千种化学物和几十种致癌物质。

  轻微事故堵路将予以重罚

  据了解,此次对于轻微事故造成交通阻塞的将予以重罚:

  新《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在道路上或者停车场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对现场拍照或者标划车辆位置后,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安全地点,自行协商处理或者等候处理。未按前款规定撤离现场,造成交通阻塞的,处500元罚款。

  新《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负全部责任或者主要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按其造成交通事故违法行为应处罚款数额的两倍处罚,并按规定暂扣机动车驾驶证。

 
(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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