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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公布首批汽车下乡产品目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17 21:22:01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83    评论:0
导读

  7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布了首批符合北京市排放标准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1046个型号的汽车和摩托车列

  7月1日,北京市环保局公布了首批符合北京市排放标准的汽车、摩托车下乡生产企业名单及产品目录,1046个型号的汽车和摩托车列入首批名录。

  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北京实行的机动车排放标准为国ⅳ标准,比全国标准有所提前,因此市环保局根据财政部和工信部印发的目录,进行了删选,公布首批符合北京排放标准的目录。

  这位负责人提醒,由于车辆所满足的排放标准不但与车辆型号相关,还与发动机型号及净化装置等配置有关,因此,市民在签订购车合同时,需要求汽车经销商提供满足北京环保标准并可在北京市办理牌照手续的车辆。

  部分入选品牌

  ●汽车

  主要是微型客车和轻型载货车,包括东风、松花江、昌河、长安、江铃、福田等品牌。

  ●摩托车

  包括木兰、力帆等品牌。

  市商务委要求网点统一价格、标志、服务标准

  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网点要统一价格、标志和服务标准,不得随意涨价。昨天,北京市商务委部署了汽车、摩托车下乡销售事宜。

  市商务委介绍,各区县商务局须对属地汽车、摩托车销售企业登记备案,指定销售企业应在店内显著位置悬挂统一的“下乡指定店”牌匾,统一价格和服务标准,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禁止随意涨价,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产品假冒合格产品、降低质量和服务标准。

  同时,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须主动为车主办理报废手续,每月需将回收和拆解的汽车、农用车情况上报。

  一旦发现或接到举报有销售网点存在不备案、不悬挂标志等违规行为或服务不到位问题,市商务委将对经销商和销售商提出警告,严重的取消销售资格。

 
(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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