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11年9月29日《杜波自由党和麦夸里倡导者》报道,副验尸官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麦肯纳小姐死于枪伤造成的脑部损伤。
验尸官返回的判决书中写道:“我发现,上述埃塞尔·格拉迪斯·麦肯纳于1911年10月6日在新南威尔士州奥兰治镇和地区的奥兰治医院死于左轮手枪枪伤的影响,这是詹姆斯·约瑟夫·罗奇于1911年9月27日故意和重罪地对她造成的枪伤,此后死亡。”
从这名女子的头部取出了碎骨碎片,但没有发现子弹。
罗氏的死亡被判定为自杀。
据了解,9月27日晚上早些时候,罗奇去了麦肯纳的家,让她和他一起去邮局。
当时,他在维多利亚酒店(Victoria Hotel)做马夫,或者叫服务生。
女孩的父亲同意了他的要求,最终开始担心女儿的下落,因为晚上10点左右女儿还没有回家。
在她的父亲在午夜前后报告她失踪后,警方“在镇上搜索了一整夜”。
送奶工在黎明时分发现尸体后,警方最初被现场的左轮手枪难住了,这把手枪有6发子弹,其中有5发子弹,只有一发子弹是空的。
警方后来发现,当天晚上9点左右,有人看到罗奇在酒店的房间里,此前他已经枪杀了麦肯纳小姐。
《本迪戈独立报》9月30日报道称:“由此推测,在射杀女孩后,他曾试图自杀,但并未致命。”
“他回到酒店,给左轮手枪装上子弹,然后回到围场,完成了自杀行为。
“在他的房间里发现了四个空弹壳。嫉妒应该是这件事的根本原因。”
据报道,罗奇在几天前购买了这把枪和子弹。
当被问及他想要它们做什么时,他显然对麦肯纳小姐说:“周三你就会知道了。”
这一可怕的事件被几家报头报纸称为“可怕的悲剧”,并被正式记录为一起谋杀-自杀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