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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油和航空煤油进口税率将上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4-11-07 23:13:43    来源:本站    作者:admin    浏览次数:140    评论:0
导读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6日下发通知称,《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16日下发通知称,《2010年关税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报国务院批准,自2010年1月1日起实施。根据方案,明年我国将上调燃料油和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上调后,燃料油和航空煤油关税税率分别为3%和6%,而目前上述两种成品油进口税率均为1%。

  方案显示,2010年航空煤油进口关税税率为6%,回到了2006年年中时的水平,此为暂定税率;同时2010年燃料油和石脑油的进口关税税率分别调整为3%和1%。

  方案同时明确,明年将继续以暂定税率的方式对石油、稀土、木浆、钢坯等产品征收出口关税,其中2010年原油出口暂定税率为5%,钢坯出口暂定税率为25%,税率与目前一样。方案将对煤炭实施较低的进口暂定税率,无烟煤、炼焦煤、其他烟煤以及煤制焦炭的进口暂定税率维持为零。

 
(文/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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