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巴马州的一群议员正在努力扩大州居民报税的“受抚养人”的定义,将胎儿或“未出生的孩子”包括在内。
HB182于3月22日在众议院筹款教育委员会获得通过,该法案将允许阿拉巴马人从2024年1月1日开始报税,在怀孕期间将胎儿视为受抚养人。
如果通过,税务局将建立一个表格,由有执照的医疗保健专业人员签署,纳税人将提交该表格来验证他们的怀孕情况。
根据同样禁止堕胎的《人类生命保护法》(Human Life Protection Act),未出生的孩子被定义为“一个人,特别是包括子宫内处于任何发育阶段的未出生孩子,无论其生存能力如何。”
佐治亚州在2022年制定了类似的法律,但纳税人必须至少怀孕六周。他们可以为受养人索赔3000美元。
根据该法案,符合条件的家属的免税额可能是:
该法案规定,纳税人不能在同一纳税年度对怀孕产生的胎儿和儿童进行索赔。纳税人可以申请多个胎儿或同一次怀孕所生的孩子。
该法案指出,必须核实“纳税人根据本分段声称其受抚养人在纳税年度内怀孕了”。
它不涉及终止妊娠的案例,无论是通过州外堕胎,妊娠并发症或流产。
现在该法案已在委员会获得通过,下一步将在众议院进行投票。